希望工程公益项目
IT大学生奖(助)学
发布时间:2016/11/28 17:24:33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解决贫困家庭实际困难得号召,帮助贫困大学生成就学业,激励有志青年学习信息技术,促进信息产业快速发展,2005年,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和团省委联合组织开展了“情系寒窗学子,资助贫困大学生”主题活动,省内IT行业中38家企业捐资五百多万并委托辽宁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辽宁希望工程IT大学生奖(助)学基金”。

截至目前,该项基金在我省资助总额为 326.95万元人民币,累计资助人次为1113人。

 

 

宁希望工程IT大(助)基金章程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帮助贫困大学生成就学业,激励有志青年学习信息技术,促进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和团省委组织开展了“情系寒窗学子,资助贫困大学生”主题活动,省内IT行业中38家企业捐资并委托辽宁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辽宁青基会)设立的“辽宁希望工程IT大学生奖(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保证基金合理、有序和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金宗旨和目标

资助家庭贫困和奖励品学兼优IT专业大学生的方式,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通过资助和活动营造爱科学、学IT、勇攀科学高峰的社会氛围,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金来源

基金来源由以下各部分构成:

(一)主体部分由省内IT 企业捐资;

(二)基金存留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三、 基金款项管理

(一)在辽宁青基会专用捐款帐户内设立基金专项明细科目,负责对捐赠和资助款项及合理的基金运作经费支出实行专项管理; 

(二)资助款项由专用捐款帐户直接划至受助学生所在地团委希望工程机构或实施高校团委,也可直接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家长);

(三)基金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

(四)基金应接受严格规范的会计和财务管理,设置专门的明细帐簿;

(五)基金管委会可对该基金进行专项审计,由此发生的审计费用由基金运作经费中支出;

四、 基金管委会 

基金管委会由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团省委、省青基会和捐赠企业代表组成,决定基金的一切重大事项。

(一)基金管委会设主任六名,省信息产业厅委派两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省通信管理局委派二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团省委委派二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三方在委派或更换主任人选时,应书面通知管委会。

(二)基金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管委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如有需要,主任可召集基金管委会临时会议。管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管委会议或临时会议的,应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代表参加。管委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与会成员或其委托代表签字。

(三)基金管委会通过决议决定以下事项:

1.审定、解释、修改基金章程;

2.批准由省青基会制定的年度基金预算,审核上年度基金决算和基金年度报告;

3.决定基金暂停、终止或延长期限;

4.决定年度基金实施地区和学校名单,决定资助学生的系科;

5.决定资助应届新生、往届在读学生和连续申请人的比例,资助学生名额和资助金额;

6.审议批准基金实施方向的调整和修改;

7.任命和罢免基金办公室主任;

8.其他需要由基金管委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基金管委会决议须由与会管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可实施。参加管委会会议的成员拥有表决权,委托代表可代行表决权。

(四)基金管委会和基金办公室均不得利用基金进行不适合的商业炒作行为。对需要以基金名义进行的全省性统一活动和基金增值项目的安排,须经基金管委会讨论决定。

五、基金管理机构

基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基金办公室),负责处理基金日常管理工作。基金办公地址设在省青基会。

(一)基金办公室是基金常设管理机构,日常行政工作由省青基会执行。基金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省青基会委派人员兼职。基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基金管委会的各项决议;

2.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按年度总结基金的使用情况,向管委会报告。

3.履行支出费用手续,按照年度预算拨付奖(助)学金;

4.总结编制基金上年度基金决算和基金年度实施报告并提交基金管委会审核;

5.联络指导地方团委,协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完成相关工作;

6.审核申请人的资助申请;

7.负责对外联络,组织实施与基金有关的公关活动,如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推展、座谈会、捐款仪式、新闻发布等;

8.负责与基金有关的管理软件开发、制作有关表册证等;

9.准备召开管委会议所需的文件。

(二)各实施地团委受基金办公室委托,完成以下工作:

1.协调当地宣传、教育、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办理项目前期宣传推广事项;

2.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受助学生的选拔、公示等工作;

3.审核申请人资料,交基金办公室核准;

4.按规定程序负责准确、及时发放奖(助)学金和相关证书等资料,组织相关仪式和活动。

5.追踪受资助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组织完成阶段性总结报告;

6.及时了解并向基金办公室报告受助学生家庭成员和经济来源的重要变化。

六、基金的资助和活动

(一) 基金的资助

1.该基金主要资助两个群体的大学生。一是对当年考上信息技术专业的辽宁籍家庭贫困大学生实行一次性助学金资助;二是对得到过辽宁希望工程IT大学生助学金资助,并在大学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或在某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大学生实行奖学金资助。奖学金和助学金名额由基金管委会确定。

2.助学金由基金管委会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状况结合报考IT专业情况每年确定相应的资助区域和资助标准。

奖学金资助由基金管委会每年按照不超过助学金获得者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年度资助奖励名额;按照不高于助学金的标准,确定奖学金年度奖励标准。

3.助学金、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和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基金办公窒根据基金管委会意见,可面向大中小学校、学生,面向IT和各企事业开展活动,也可围绕基金宗旨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开展活动。活动费用可在基金中专项列支。

七、受助、获奖学生的产生

(一)受助大学生的选拔与产生:

受助大学新生产生采用基层团委年申报制度和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办法。当年高考前两个月,由受助学生当地团委调查核实学生基本情况和报考志愿情况,按分配名额的2—3倍产生受助候选人,并在校园内公示无异议后存档备查。高考结束后,应届大学生经个人申报、地方团委会同当地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考核推荐、最后经基金办公室审批确认名单。被确认接受资助的大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领取助学金。

基金办公室可以面向社会公布助学金申请的条件和办法,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由申请学生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对其情况进行核实,基金办公室认定后予以相应资助。

(二)获奖大学生的选拔与产生:

接受过IT基金资助的在校大学生在第一学年后,每年9月底前可向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提出奖学金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经所在高校院系、团委审核签署意见,报基金办公窒。

基金办公窒根据基金管委会确定的奖励名额,择优审定奖学金获得者。经审定的学生可获得现金人民币的资助。

八、接受奖学金资助的条件 

凡基金管委会指定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本条各项条件者,均可申请奖学金资助:

(一)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二)曾经接受过辽宁希望工程IT大学生助学金资助,接受基金章程,并愿意遵守章程中的各项规定;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各科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是奖学金资助的重要依据;

(四)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所在高校审核同意。

九、奖(助)学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请,经核准方可获得资助(基金管委会具有对申请学生的最终审核权):

(一)如实填写《辽宁希望工程IT大学生奖(助)学基金申请表》;

(二)地方团委或高校汇总申请表,统一上报基金办公室;

(三)基金办公室核准备案;

(四)地方团委或高校团委组织发放证书;

(五)奖学金按学年发放到经核准的学生手中;

十、基金期限

(一)本基金设立期限暂定为五年,即从2005年8月1日起至2010年8月1日止。基金管委会有权决定基金的终止。

(二)基金设立期限内,基金管委会一般不对基金资助方向、资助规模和金额做出重大调整。

十一、清算

(一)基金终止(包括因故提前终止)时,应由基金管委会成员单位分别派员,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共同组成清算组,对基金进行审计清算。清算期间,应继续履行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效的资助协议。

(二)完成清算后的基金余额及其利息的处置方式由基金管委会研究决定。

十二、工作经费来源、支出和管理

(一)工作经费来源:

1.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的工作经费按照年资助额的10%正常列支。

2.重大活动及重要支出,报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后,可在基金中专项列支。

3.基金利息增值部分作为工作经费。

(二)工作经费的支出和管理:

1.主要用途:为保证基金的正常合理使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基金正常合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管理成本、宣传费用、交通费用等项目的支出。

2.日常支出和管理:在基金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基金办公室严格履行财务手续,负责经费的日常支出和管理。工作经费的列支、审定和签字工作采用主任负责制,由基金办公室主任负责。

3.年度报告:基金办公室每年向基金管委会书面报告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附则

1.本章程解释、修改权归基金管委会;

2.本章程自基金管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006年12月20日